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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河航道警示船只红色白色浮标 浅水水域防搁浅航标:
a 侧面标志,用以表示航道的两侧界限。
设在航道左侧的称为左侧标,用以表示航道的左侧界限,顺航道走向行驶的船舶应将本标置于该船的左舷通过;
设在航道右侧的叫右侧标,用以表示航道的右侧界限,顺航道行使的船舶应将本标置于该船的右舷;这里所说的左和
右是指船舶自海上或沿海岸进港时的方向。
b 方位标志。用航海罗经结合使用,设在以危险区域为中心的北、东、南、

通过合理配布内河航标,可以标示内河航道的方向、界限与碍航物,揭示有关航道信息,经济的航道。内河航标分引导航行、示危险和信号三类。标志形状、涂色和灯光性质均按作用岸别( 或背景情况)作统规。
浮标是漂浮于水面上的标志,用锚固在需要的位置处。视具体情况,它可以是有灯光的,也可以是无光的。为了保障航行,便于识别,按照浮标的位置、作用(如航道侧标、方位标志、孤立危险物标志和水域标志等),浮标应按际上统的要求漆上颜色并附加标志性的上部轮廓。常用的浮标是有灯光设备的浮标,般采用蓄电池(或干电池)为能源。

